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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11-05

项目简介

# 申报形式

本计划共有两种申报方式

1.“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方式,申报主体为单位,由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后,可连续执行三年,由各单位自行推荐确定选派人员派出;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

2.个人申请方式,即申报主体为个人,由申请人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获邀请信后按照要求提交申请。

# 面向对象

全校与国外高校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高校,在国别和区域研究及国际化人才培养等领域有深度合作的各学院(系)均可牵头组织申报;希望赴国外高校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高校在国别和区域研究交流或攻读学位的师生均可采用个人申报形式申请。

# 重点立项或支持方向

1.主要支持研究及培养“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2.按需选派有关高校和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3.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4.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 申报项目数

不限。

合作院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我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且合作良好的“一带一路”高校有:俄罗斯罗斯托夫国立建筑大学、俄罗斯莫斯科汽车公路学院、俄罗斯莫斯科国立罗蒙诺夫大学、俄罗斯国立地质勘探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理工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俄罗斯萨马拉国立交通大学、俄罗斯乌拉尔矿山国立大学、俄罗斯莫斯科动力学院、俄罗斯交通大学、俄罗斯远东国立交通大学、俄罗斯乌拉尔联邦大学、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俄罗斯库兹巴斯国立技术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马来西亚马拉工业大学、马来西亚理科大学、马来西亚施特雅大学;印度理工学院、印度国立技术大学瓦朗加尔分校;哈萨克斯坦阿利•法拉比国家大学、哈萨克斯坦国立技术大学、哈萨克斯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哈萨克斯坦萨特巴耶夫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工程技术学院;巴基斯坦国立科学技术大学;吉尔吉斯斯坦国立工程、交通与建筑大学;以色列巴伊兰大学;爱沙尼亚塔林理工大学、爱沙尼亚塔尔图大学;立陶宛维尔纽斯大学;保加利亚鲁塞大学;罗马尼亚蒂米什瓦拉西部大学等。

项目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申报流程

# “先立项,后选拔”项目制申报流程

1.有意向申报的二级学院请于11月10日前请通过邮箱:gjhzbgs@chd.edu.cn或:02961105297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罗老师;

2.11月20日前,申报单位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设计项目内容,并及时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及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我处邮箱(gjhzbgs@chd.edu.cn)。

3.11月2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等择优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4.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

# 个人申请申报流程

被推荐人选于2022年3月20-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学校于2022年4月8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选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附件 :1.申请书 2.项目信息汇总表

请前往以下网址,下拉至底部下载附件。

http://gjhz.chd.edu.cn/info/1042/3972.htm

长安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编辑:林逸鑫

复核:曹景明

审核:张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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