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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电子税务局申报有变化,缓交税款需这样操作

11-05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延缓缴纳政策来了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划重点】: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1、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2、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

【具体条件】: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此为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此为制造业小微企业)。

【小贴士】: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需要申请吗?操作难不难?别着急!一起往下看↓↓↓

(一)

新办首次申报纳税人

☀【登记注册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含当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

1.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选择“税费申报缴纳”项目进行申报。

2.点击申报后,页面弹框如下。

纳税人根据页面提示进行选择,如选择“制造业中型企业”,系统申报回执页显示“制造业中型企业”缓交选项,后续流程按照“制造业中型企业”方式进行缓缴。如选择“制造业小微企业”,弹框下方显示“制造业小微企业”缓缴选项,后续流程按照“制造业业小微企业”方式进行缓缴。

如选择按后续缓缴流程处理,如选择不享受,则必须说明理由。

3.完成申报后,申报页面弹框如下。

(二)

制造业小微企业

1.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选择“税费申报缴纳”项目进行申报。

2.点击申报后,页面弹框如下。

如选择按后续缓缴流程处理,如选择不享受,则必须说明理由。

3.完成申报后,申报页面弹框如下。

对选择了享受制造业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申报产生的全部应缴税费款,缴款期限全部后延3个月。

(三)

制造业中型企业

1.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选择“税费申报缴纳”项目进行申报。

2.点击申报后,页面弹框如下。

如选择按后续缓缴流程处理,如选择不享受,则必须说明理由。

3.完成申报后,申报页面弹框如下。

对于选择了享受制造业中型企业延缓缴纳的纳税人,分别按50%生成缓缴的应征,50%生成不缓缴的应征。同一笔申报,各个税种应征信息分成各50%的2部分,50%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税款的缴款期限会延缓3个月,另外50%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税款的缴款期限与税(费)种认定缴款期限一致。同时,对于缓缴的部分,缴款页面默认不勾选。

以下事项请注意啦!

1.《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符合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2.纳税人符合《公告》规定条件,选择适用缓税政策的,其缓缴的税款视同“已预缴税款”,正常参与所得税汇算清缴补退税的计算。同时,纳税人应当按照享受缓缴政策确定的缴税期限缴纳缓缴税款。

3.《公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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