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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规划库,十四五规划建议全文

07-06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须为在我市依法设立文化产业规划库,从事以文化为核心内容的创作生产、传播展示等生产经营活动文化产业规划库,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文化产业规划库,信用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的法人单位。

二、申报范围

凡符合国家和我市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和文化产业政策要求,属于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范围,在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较强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并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产业项目均可申报。

申报项目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有明晰的建设周期、明确的目标市场和合理的盈利预期,完成可行性论证、具备实施基础,已经启动实施且尚未完成。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各县区宣传文化部门、文化企业10月21日前,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在指定申报系统(网址文化产业规划库:tb.cppinfo.cn)上进行申报,每个申报单位只能注册一个账户,注册用户名原则上应使用单位名称,且与单位公章一致,企业按照网站提示逐项填写项目申报相关内容,完成系统填报。申报主体完成网络申报的同时,系统将生成带有水印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将电子版打印后与佐证材料复印件形成完整申报材料纸质版(须提供装订成册的申报书),网络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完全一致。

四、申报数量

各县区宣传文化部门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省每个企业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宣传文化部门、文化企业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切实以项目建设引导文化企业聚焦发展方向、聚焦发展重点,带动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建立健全文化产业项目征集、遴选、常态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文化产业项目支持引导政策体系。要充分发挥项目库的引领示范作用,有关扶持政策和省级文化产业扶持资金同时向入库项目倾斜,切实推动入库项目落地实施。

请各县区宣传文化部门、文化企业按照《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做好相关工作,于2021年10月15日下班前将预推荐的文化企业和项目名单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产科,10月21日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和企业项目申报书报送至市委宣传部(一式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文化产业规划库

姜文清 83885593 15797899770

文化产业规划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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