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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财政局乡村振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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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日照9月6日讯9月6日市财政局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日照市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周忠君解读了《关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市财政局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基本原则市财政局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整合范围和思路以及资金管理程序。

市财政局<a href=http://shiwuwuguihua.com/listinfo-102-0.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乡村振兴战略</a>规划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基本原则。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改革的制度设计主要把握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以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和工作推进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各级围绕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和《战略规划》,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和集中投入,实现每年“规划一片、建设一片、建成一片”。三是坚持上下联动。按照全市“一盘棋”的思路,实现中央、省、市、县涉农资金“四级”联动。

统筹整合范围和思路。整合范围。按照“能整尽整”的原则,这次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包括:省级切块分配到市县的涉农资金,以及市级安排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乡村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资金已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不纳入整合范围。农业补贴类资金、中央约束性任务资金和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也不纳入统筹整合范围。整合思路。这次改革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实行“自上而下”的整合,在省级层面将涉农资金全面归并整合,从源头上破解“上面不整合、下面整不动”的难题。我市将省级切块分配到市县涉农资金和市级安排的专项涉农资金,全部纳入乡村振兴“资金池”,设立市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资金划分为两类:一是市级统筹安排资金,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乡村振兴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包括乡村产业振兴“五大工程”、林水会战“双十示范工程”、碧海行动“五大工程”、茶产业、应急救灾支出等市财政局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二是切块分配区县使用资金,主要支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脱贫攻坚。2020年前,各级每年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不得少于上年。

市级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基金,由市县级财政共同出资,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乡村振兴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

资金管理程序。对整合后形成的市级统筹安排资金和切块分配区县的资金,分别设定了不同的管理程序。

市级统筹安排资金。按照“职能部门(区县)报需求、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定任务、职能部门定标准、财政部门预算评审下资金”的方式管理,具体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每年9月底前,市级职能部门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根据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实际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报重大工程(项目)和资金需求,并同步提报绩效目标。区县需列入市级统筹安排资金的重大工程(项目),通过相关职能部门一并提报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级职能部门提报的重大工程(项目),统一组织绩效目标评价,提出评价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明确支持重点、任务目标和责任部门。同时,市级职能部门确定本领域工程(项目)标准并及时发布。11月底前,市财政局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和职能部门发布的建设标准,在预算评审的基础上,提出市级统筹安排资金的预算安排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列入下一年度市级预算草案,按程序报市人代会批准。市财政局根据市级预算安排情况,及时将市级统筹安排资金分配或批复,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并根据实施进度和实际需要及时拨付到位。

切块分配区县使用资金。按照“乡村振兴有规划、综合因素编预算、财政部门切资金、区县统筹使用”的方式管理。各区县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日照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科学编制本区县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计划,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市财政局每年11月底前,综合考虑各职能部门重点任务和各区县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脱贫攻坚等任务,以及区县财力、管理绩效等因素,提出预算安排和资金切块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列入下一年度市级预算草案,按程序报市人代会批准。于每年12月底前,市财政局将80%的市级资金预计数和省财政厅提前下达的资金切块分配;市级剩余部分在市人代会批准市级预算后30日内,集中切块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剩余部分在收到文件后30日内分配下达。农业生产救灾、特大防汛抗旱等应急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发生情况及时下达。各区县根据省市切块下达的资金,落实本级资金安排,编制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于次年1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编制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全市整合方案包括市级统筹安排资金的重大工程(项目)和县级整合方案。每年6月底前,整合方案可进行一次适应性调整,并按程序报备。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省涉农项目需要安排配套资金的,市县从切块资金中统筹安排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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