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产业园工作机制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本地产业园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综合协调,推动各项措施落实。成立产业园园区管委会,专职负责产业园管理服务工作。
二是突出主导产业。突出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在本地区及至全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主导产业集中度高、上下游连接紧密,产业间关联度强,原则上数量为1-2个。
三是科学规划布局。产业园以县级为单位,园区规划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功能、灵活多样,产业园应布局在县(市、区)域内,区域范围涉及2个及以上乡镇,不得整县或跨县创建。
四是集成政策支持。注重政策创设,不断加大产业园支持力度,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向产业园倾斜,形成集聚效应。支持地方创新产业园管理体制和产业园投资、建设、运营方式,积极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
来源:发展规划处
责编:朱 巍
核稿:李昕泽
审核:张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