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临时物价补贴
补贴对象
园区户籍城镇登记失业经认定的大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就困人员。
补贴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的十二分之一。
发放要求
按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发布的苏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度涨幅作为启动依据,当月达标则发放。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工作站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
园区用人单位。
补贴条件
新招用经认定的有效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合同并足额缴纳园区社保。
补贴标准及期限
(1)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3年全额补贴(单位缴纳部分);
(2)首次申请享受补贴时男年满55、女年满45周岁可延长至退休。
办理地点:实际经营地就近地工作站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
园区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未满两年)。
补贴条件
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参加园区社保。
补贴标准及期限
按最低缴费额50%补贴2年。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工作站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
园区家庭户籍低保、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特困职工救助家庭的本市生源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初次办理失业登记,连续失业三个月及以上。
补贴标准
1000元/人。
办理地点:园区就业管理中心
企业新招用毕业生一次性奖励
奖励对象
园区企业。
奖励条件
自然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满10人及以上;签1年及以上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保。
奖励标准
20000元/家。
办理地点:园区就业管理中心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
园区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证明材料)。
补贴条件
(1)新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2)签1年及以上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保。
补贴标准及期限
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2年全额补贴(单位缴纳部分)。
办理地点:园区就业管理中心
小微企业吸纳苏州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补贴
补贴对象
园区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证明材料)。
补贴条件
(1)新招用毕业年度内苏州籍高校毕业生;
(2)签1年及以上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保满6个月。
补贴标准及期限
3000元/人。
办理地点:园区就业管理中心
家政服务业特岗补贴和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
实行员工制管理的家政服务机构。
补贴条件
① 特岗补贴
(1)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含:育婴、养老护理、家政服务、月子保姆、家宴制作或营养配餐相关内容;
(2)与家政从业人员(含外来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合同并缴纳相应园区社保;
(3)家政从业人员按规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或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培训合格证。
② 社保补贴
(1)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含:育婴、养老护理、家政服务、月子保姆、家宴制作或营养配餐相关内容;
(2)与家政从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合同并缴纳相应园区社保;
(3)聘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家宴制作等)岗位工作(苏州市户籍)。
补贴标准及期限
① 特岗补贴400元/人/月;3年。
② 社保补贴按单位缴费部分的50%;3年。
办理地点:园区就业管理中心
园区创业类补贴——补贴对象(6类)
补贴对象
1、苏州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无注册时间限制;含所有创业类补贴)
2、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教育部门认可的外国高校毕业生);(无注册时间限制;含所有创业类补贴)
3、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外地户籍创业人员;(2017年12月8日后注册;含所有创业类补贴)
4、在苏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外地户籍创业人员;(2017年12月8日后注册;含所有创业类补贴)
5、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无注册时间限制;含所有创业类补贴)
6、园区在校大学生。(无注册时间限制;仅限开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
1、注册地及经营地在园区范围内;
2、法人缴纳园区社保。
办理地点:
1、园区户籍:户籍所在地工作站;
2、非园区户籍:注册地就近工作站。
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期限
按实际缴纳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给予企业3年全额补贴(不超过社保缴费基数下限120%)。
申请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申请人(法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社保缴费明细(最新);5、开户银行许可证(对公“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6、申请人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户口本(必备);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学位证书;社保3年缴费明细或录用人员单位缴费明细(外地)。
注意事项
1、先缴后补
2、需及时足额缴费
3、企业关停无补贴
创业开业补贴
补贴标准/期限
分别在稳定经营满6个月和1年各发放补贴5000元,总计10000元。
申请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创业开业补贴申请表;2、申请人(法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社保缴费明细(申请月往前推6个月);5、开户银行许可证(对公“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6、申请人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户口本(必备);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学位证书;社保3年缴费明细或录用人员单位缴费明细(外地);在校证明。
注意事项
1、企业注册三年内申请
2、补贴分两次申请
3、在校大学生无社保,需提供大学生医保凭证
4、企业关停无补贴
创业运营补贴
补贴标准/期限
自有房屋(经营地、注册地与产权证一致;房屋产权人与法人一致),不超过200元/月的水、电、宽带等费用;补贴3年。
申请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创业运营补贴申请表;2、申请人(法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社保缴费明细(一年及以上);
5、经营场地实景图片;
6、开户银行许可证(对公“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7、水、电、宽带缴费凭证(一年);
8、自由房屋产权证明;
9、申请人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户口本(必备);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学位证书;社保3年缴费明细或录用人员单位缴费明细(外地)。
注意事项
1、2020年1月1日起享受
2、水电宽不需要全部提供(其中一项超过200/月即可)
3、每满一年申请一次
4、企业关停无补贴
创业租金补贴
补贴标准/期限
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地与租用场地一致;补贴标准不超过5000元/年,补贴3年。
申请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法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社保缴费明细(一年及以上);
5、经营场地实景图片;
6、租房合同及租金发票(一年);
7、开户银行许可证(对公“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8、经营场所水、电、宽带缴费凭证(一年);
9、申请人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户口本(必备);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学位证书;社保3年缴费明细或录用人员单位缴费明细(外地)。
注意事项
1、租金发票2020年1月1日起享受
2、水电宽社保 需提供到申请月
3、每满一年申请一次
4、企业关停无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期限
1)开业3年内吸纳苏州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签定1年以上合同;缴纳1年以上园区社保;
2)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次;3年累计不超过10万。
申请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法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
4、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5、近1年的园区社保缴费明细;
6、开户银行许可证(对公“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7、申请人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户口本(必备);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学位证书;社保3年缴费明细或录用人员单位缴费明细(外地);在校证明;
8、被带动就业人员:“苏州市户籍失业人员”—户口本,“毕业五年内高校生”—毕业证书。
注意事项
1、企业注册三年内申请
2、新增带动就业满1年后申请
3、先做失业登记、再签订劳动合同
4、一个劳动者,只能申请一次
5、企业关停无补贴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对象
创业人员在园区创业,男60周岁以内、女55周岁以内(不含退休)的个人,共分五类。
一类: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技职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个人、在苏累计缴纳社保满3年或者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外地户籍创业人员(2017年12月8日起注册)
二类:项目在市级以上创业竞赛或创业项目评比活动中获奖、市级以上创业典型、毕业后5年内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三类:项目入驻苏州市级以上创业示范载体(含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等)
四类: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群体
五类:在苏高校大学生、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刑满释放人员、平台就业人员、其他城乡劳动者
已享受过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或接力贷财政贴息的人员不得重复申请。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注册申请
申请人登录苏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zced.net/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进行网上贷款申请。
银行审核—苏州银行
经办银行在网上初审通过后,对申请人身份信息进行线下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
担保及放款手续
符合取消反担保条件→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银行放款
↑
不符合取消反担保条件→融创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苏州银行网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银行网点:苏州银行园区支行、苏州银行扬东支行
地址:苏绣路89号恒宇大厦一楼、扬东路207号
联系方式:62805222、68732893
园区就管中心咨询热线:66605850;62888222-3
创业培训
培训条件及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创业人员,参加园区就管中心组织的创业培训,取得证书,费用全免。
1)苏州市户籍创业人员;
2)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教育部门认可的外国高校毕业);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
4)在校大学生;
5)持有苏州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创业人员。
SYB 创业计划培训:为已初创企业的人员和有积极创业意愿的学员提供创业计划培训,搭建基础的企业管理体系,为开办企业初期提供较全面的帮助。
创业特色训练营:特色训练营是针对具有一定经营管理体系,迫切需要学习了解企业管理系统知识,并建立企业基本管理体系的小企业主改善、提升企业经营而进行的培训课程。
报名方式(线上自主报名)
1)申请人登录苏州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222.92.197.181:8080/cxcy/webcxcy/show/homeshow.action?frameControlSubmitFunction=init进行个人信息注册,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报名方式(线下代理报名)
1)园区户籍—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
2)已创办实体的非园区户籍人员—实体注册地所在社区/工作站
3)未创办创业实体的非园区户籍人员—东振路10号人力所二楼窗口
非园区户籍人员线下代理报名,必须提供身份证、有效居住证的复印件
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
申领条件
1)园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并处于参保状态,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
2)2020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标准补贴
1)一般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2)紧缺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对应等级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30%(参照最新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补贴申请方式
取得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每年不超过3次)
“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线上申报
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申请对象
具有劳动能力、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1)免费培训群体:
(1)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2)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
(3)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
(4)登记失业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下岗人员;
(6)登记失业的企业转岗安置职工;
(7)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
(8)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2)获证奖补培训群体:
(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
(2)外来劳动者;
(3)企业在职职工(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4)农村适龄劳动力;
(5)符合“免费培训群体”条件,在园区就业培训定点机构以外的苏州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培训并获证的群体。
补贴标准
1)免费培训。参加园区组织的集中培训并取得证书,费用全免。
2)获证奖补培训。自主缴费参加苏州市公布的培训补贴项目,取得证书后申请补贴。
(分:就业培训定点机构代为申请,个人自行申请)。
3)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政府性补贴培训。
培训报名及补贴办理
户籍所在地工作站(免费培训具体操作流程待定)
园区家庭户籍且企业参保职工—企业所属区域就近工作站
其他
1)、2018-2020年园区个人技能补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要求对按照原来政策,补贴截止日期为2021.12.31;
2)、《江苏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1.1-2021.3.31的,对应2020年的目录和金额;
3)、城乡劳动者技能补贴,必须在证书核发之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12个月内可以申请;
4)、园区企业参保职工提供当前园区社保参保缴费明细,而不是员工参保证明;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1)企业职工参加苏州市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12月及以上;
2)2020年1月1日起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申领补贴时,须为“企业职工”参保状态。
补贴标准
1)一般职业(工种)补贴标准:技师(二级):3500元;高级技师(一级):4500元。
2)紧缺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对应等级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30%(参照最新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补贴申请方式
取得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每年不超过3次)
“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线上申报
“最美劳动者”技能提升奖励
申领对象及条件
1)获评苏州市“最美劳动者”称号且自当年起三年内取得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苏州市人社部门定点机构培训合格证书的个人;
2)获评奖励从获评当年1月1日起计算。
补贴标准
1)按相应等级培训补贴标准金额给予个人同等奖励: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技师(二级):3500元;高级技师(一级):4500元。
2)纳入苏州市当年紧缺职业(工种)奖励标准:对应等级奖励标准基础上提高30%(参照最新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3)苏州市人社部门定点机构培训奖励标准:按合格证书补贴标准金额给予个人同等奖励;
4)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可享受一次技能提升奖励,三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
补贴申请方式
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最美劳动者”名单以园区总工会推荐名单为准)
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汇金大厦2楼83号柜台)
0512-62888222-3
学历教育提升补贴
重点
原:园区学历提升预登记最后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现:园区学历教育预登记,录取通知书在2020.2.22开始至2020.12.31(落款时间),在被相关院校正式录取后的1年内在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完成预登记手续,预登记最后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认定标准
一、园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女40周岁和男50周岁及以上人员;
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残疾人员;
6.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7.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人员;
8. 军队退役人员;
9. 优抚对象家庭人员;
10.随军家属;
11.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家庭人员;
12.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二、非园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女40周岁和男50周岁及以上人员;
3.残疾人员;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附:只做就困认定,暂不享受就困人员相关补贴
办理地点:户籍/常住所在地工作站
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园区户籍和园区常住人员。
登记要求
园区户籍人员和持有效居住证的常住人员。
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园区户籍或园区常住人员。
登记条件
已实现灵活就业/已实现单位就业/已领取营业执照。
登记要求
园区户籍人员和持有效居住证的常住人员。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工作站
就业创业证发放
发放对象
(1)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园区常住人员;
(2)园区在校期间创业大学生。
发放条件
园区户籍人员和持有效居住证的常住人员。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工作站
咨询
娄葑街道:65932238
唯亭街道:69997111
69996876
69996932
斜塘街道:62553926
胜浦街道:62812242-204
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62888222-3
转自“娄葑人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