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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仲裁委员会关于增补委托鉴定机构的公示

10-12

根据本会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的需要,在前期已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具备资质、业务优秀、信用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鉴定机构的基础上,拟增补2家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根据程序要求,现将拟增补名单予以公示。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机构(2家)

1.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江苏上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的鉴定机构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20日)向镇江仲裁委反映。:0511-84448955;地址:镇江市正东路34号8楼镇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行政管理部。

镇江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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