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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高新区

07-15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位于安庆市主城之西、长江之北、石门湖两岸,,其中凤凰片6.8平方公里、山口片15平方公里,远期规划皖河片100平方公里。2013年12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安徽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庆高新区是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产业基地、安徽省政府与中石化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园区、安徽省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1机构职责

(一)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高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依据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高新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三)负责制定高新区投资、融资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高新区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高新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监督工作。

(六)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

(七)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历史沿革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以市科技局为牵头单位的省级高新区申报小组夜以继日地开展申报工作,不断创新申报方案和工作措施,力挫重重困难,经过6个月的不懈努力,取得了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的重大胜利。2013年12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安徽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抓住成功创建省级高新区的重大机遇,加强园区内基础设施和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节约集约使用土地,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和要素,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制药和现代服务业等特色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安庆市和皖西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3部门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工委和管委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文电、会议、档案、保密、议案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宣传、对外接待和协调联络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和企业的党建、统战和群团工作。

(二)投融资办公室

拟定投资、融资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投资项目库;开展对外合作;协调企业投资的重大问题;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建设资金的管理和融资工作;负责编制财政计划和年度预算、决算;负责管理财政收支工作;审查和监督财政收支情况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社会事业局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新区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工作;协助配合大观区政府做好相关社会事务工作。

(四)经济科技发展局

负责园区产业发展、科技和信息化、经济分析、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编制产业项目规划、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科技项目申报、管理和科技奖励工作;负责园区企业投资审批和服务工作。

(五)建设局

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高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编制高新区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工作;协调落实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设计和财政投资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六)招商局

负责编制高新区内外资项目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完成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建立和完善项目信息库。

(七)安全环保局

拟定高新区安全生产和环保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和环保目标任务;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监督高新区安全生产和环保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依法对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高新区应急管理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高新区管委会纪工委(监察室)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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