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产业规划

规划强制性内容概念(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哪些)

04-04
规划强制性内容概念

涉及安全、健康、环保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称为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中用黑体字印刷的重要条款称为强制性条文。

从2000年起,建设部将强制性标准中的黑体字条款汇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部81号令要求必须严格执行。随着工程建设的发展,强制性条文也在逐步地补充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历经2000版、2002版,目前实施的版本为2009年版。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版的第4篇为“建筑节能”,第9篇为“施工质量”,第10篇为“施工安全”,以上内容与现场监理工作密切相关,监理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

此外应注意,2009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颁发后,国家制定的标准规范中的黑体字条款尚未纳入汇编,应及时学习并遵照执行。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果本站部分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您告知,站长会立即处理,联系方式见网站底部。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