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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工业园区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的公告

11-03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平治欠办发〔2020〕44号)《关于印发甘肃平凉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和甘肃平凉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平工办发〔2015〕93号),并结合2020年5月1日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现就退还已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项目公告如下: 一、退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名称 1.平凉工业园区综合物流中心维修车间 2.平凉工业园区综合物流中心(7#,12#)快货交易中心 3.平凉工业园区综合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 4.平凉工业园区综合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四标段 5.平凉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暨市药品监测环境监测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 二、退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需提供资料清单 1.平凉工业园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书(原件)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前2页) 3.建设领域工程完工会议记录 4.工程无拖欠承诺书 5.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农民工工资公示栏的公示照片、复印件中每页请盖单位公章 三、退付受理部门及 办理部门:中共甘肃平凉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联系:0933-8596018 地址:平凉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二楼(平凉东高速路口向东100米)中共甘肃平凉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2020年11月3日

来源: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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