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
宽城区政府接连发布
3、4、5、6号公告
对4个地块的夹馅棚户区
进行征收
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长春绿园区延寿街规划,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4个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实施房屋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长春绿园区延寿街规划:
一、征收范围
丁香路北地块:东起丁香路、西至巷道;南起宽城区老年书画协会、北至巷道。
芙蓉桥小区平房地块:东起铁路线、西至铁路线;南起青荫路、北至机务段大墙。
南京大街、天津路三角地地块:东起天津路—南京大街、西至东二条街;南起南京大街、北至天津路。
亚泰大街西胡同西地块:东起亚泰大街西胡同、西至住宅;南起巷道、北至住宅。
二、征收部门: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9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四、禁止事项: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9日止,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六、其他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此外
绿园区也有1个地块要征收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正阳街西地块(二期)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征收决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起正阳街、西至延寿街、南起延年路、北至西安大路,366栋、367栋
二、征收部门: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征收实施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四、征收实施时间:自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签约期限: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3月3日(共计30日)
六、搬迁期限:搬迁期限另行通知
七、权利告知: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长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7日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