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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园区规划环评大气环境容量的信息

04-14

2018年9月5日园区规划环评大气环境容量,福清市政府网站发布《福建福清龙田经济开发区关于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园区规划环评大气环境容量,向社会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如下园区规划环评大气环境容量

园区规划环评大气环境容量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1)在大真线以西积库村以南片区作为开发区拓展发展范围;

(2)沿大真线,在福庐山公园和寨山公园以北片区作为开发区拓展范围。以现有工业企业范围以及上述两片范围为主体,连片积库村及北侧用地,连片作为规划范围,规划面积6.98平方公里。

园区规划环评大气环境容量

2、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其中:近期:2018-2025年、远期:2026-2035年、远景:2050年以后。

园区规划环评大气环境容量

3、产业定位

以水产加工、机械及五金制品为主导产业,以高新都市型产业为补充的产业园区。

4、空间布局规划

根据本区的发展目标及实际情况、主次干道和地形的分割,总体形成“一心、两轴、四片”的规划结构。“一心”指龙田经济开发区的中心区;“两轴”指沿龙飞西路串联起西部工业区及东部居住区的东西向城市发展轴线,联系居住区中心及工业服务中心,以及沿大真线的产业拓展轴线;“四片”指由龙北路分割形成的北部工业片区、南部工业片区,以大真线为分割的东部居住片区、西部居住片区。

园区规划环评大气环境容量

二、环评初步结论

福建福清龙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福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福清市城市总体规划》、《福清市龙田镇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与福建省、福清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与福清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总体协调。规划区总体上有支撑本规划实施的大气环境容量、土地资源、水资源供给能力。规划在坚持“生态功能不降低、水土资源不超载、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环境准入不降低”的原则,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资源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规划的实施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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