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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通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苏通园区规划)

04-13
苏通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今年6月苏通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环保志愿者徐勇在苏通科技园区保税区B区北侧蹲点偷拍的挖掘现场。 徐勇 摄

苏通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苏通科技园区保税区B区北侧污泥清理后,黄褐色污泥仍依稀可见。 张贵志 摄

法治周末记者 张贵志

草丛、芦苇间,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大片大片褐红色的污泥被翻了出来。挖出的污泥,有的堆在一起、有的掺杂着蓝绿色或黑色物质。

这是今年6月,环保志愿者徐勇在南通综合保税区B区北侧蹲点偷拍的一组照片。

据其介绍,此地位于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海镇江海村22组,开挖现场散发出刺鼻的气味。

江苏省环保厅官网对此公布苏通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该区域堆存的污泥主要来自南通开发区、通州区等地区的工业污泥。主要由南通市开发区竹行镇星火钢丝绳厂、振通钢丝绳厂等64家钢丝绳企业及某些个人先后倾倒的钢丝绳污泥、印染污泥形成,共计3.7万余吨。

而这场由污泥污染问题引发的“公地悲剧”,现已被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

从江边小渔村变成几十家企业倾倒污泥地

污泥属于固体废物的一种,会对土壤、地下水和水资源造成严重的污染。此前,发生在江苏常州、靖江等地的毒地案件,均属固体废物填埋造成的污染事件。

5月9日,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非法倾倒和转移固体废物案件,生态环境部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即“清废行动2018”专项行动。

根据部署,生态环境部派出150个督查小组分赴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对1400多个固体废物堆存点位进行现场核查督导。截至6月底,共向地方交办1308个问题。

同时,生态环境部组建8个督查组,对江苏省南京、无锡、南通、淮安、扬州、镇江和泰州七市开展为期一周的现场督查工作。经摸排核实,发现187个固体废物堆存点存在问题,生态环境部已分4批对14个突出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环保部门公布的挂牌督办信息显示,位于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海镇江海村22组的钢丝绳污泥、印染污泥倾倒点,属于上述被挂牌督办的14个突出问题之一。

苏通科技产业园是苏州、南通两市于2009年跨江联动、合作开发的新型园区。园区规划总面积为50平方公里,一期9.59平方公里已全面建成,二期40平方公里基础设施正在建设中。

江海村,因临江而得名,位于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的综合保税区B区。原先村中的村民多以养鱼、养蟹为生,是典型的江边小渔村。但随着工业和城镇化的推进,江海村很多鱼塘、蟹塘被征收。一些被征收还未来得及利用的荒废鱼塘、蟹塘就成为了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偷倒污泥的最好去处。

“在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周边,有着200多家钢丝绳企业和大量的印染企业,南通综合保税区B区附近的荒废鱼塘,哑然成为了南通地区最大的钢丝绳、印染污泥、废渣的集中偷埋点。”徐勇向记者介绍。

法治周末记者随着徐勇一路前行,来到这片常年偷倒污泥的地方——南通综合保税区B区(江海村)。

这里已不是徐勇第一次来。“从这条小路走进去就到污泥的偷倒点了。”徐勇指着公路东边的一条泥土路告诉记者,在偷倒点的入口处有个临时建立的门岗,两名穿保安制服的人拦住不让外人进。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徐勇决定带记者从田间绕行至现场。

七八月的太阳应是最烈的了,在田间的沙地里行走半个多小时,徐勇已是汗流浃背、满脸通红。越过一条沟壕,便到达污泥的偷倒点。

现场已不见照片中那狼藉一片的褐红色和黑色污泥,偷倒点被挖成了一条长约2.5公里的河。

徐勇称,挖出的污泥已被当地政府清运走了。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在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对此地进行督查后,当地政府迅速展开了对该区域工业污泥的清理行动。

7月26日,江苏省环保厅在官网公告称:“经调查,该区域堆存的污泥主要来自南通开发区、通州区等地区的工业污泥。2007年到2012年之间,南通市开发区竹行镇星火钢丝绳厂、振通钢丝绳厂等64家钢丝绳企业及陈刚、韩守祥、马加发等个人先后倾倒钢丝绳污泥、印染污泥至涉案地块,合计约3.7万余吨。”

“苏通科技产业园区于2018年5月19日启动清运工作,6月10日全部清理完毕,共清运约34033吨污泥(经鉴定为一般固废),其中22753.32吨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江苏亿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584.76吨,南通新源环保有限公司1445.1吨,南通绿能固废处置有限公司723.46吨)、暂存闲置仓库约11280吨。”上述公告信息显示。

42.8亩污泥倾倒区未修复

5月19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2017年12月15日,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建设环保局局长朱志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结合下一步区域开发再采取土壤修复。”

但记者在污泥清理后的现场随处可见褐红色、铁锈色的泥土,新挖的河两岸亦可见褐红色、铁锈色泥土镶嵌其中,铁锈色的水顺着河岸一直渗到河底,连河床都泛着铁锈色。

“6月,当地的环保部门回复我说,这里的污泥清理完毕后要进行生态修复的。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他们显然是没有对此地进行生态修复。”徐勇从现场的河岸边掰下一块褐红色泥土,一边端详着一边对记者说。

徐勇向记者展示的一份检测报告显示:2017年7月21日,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建设环保局委托检测机构对上述污泥进行了检测,污泥的占地面积约为42.8亩。

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对外披露的信息证实,徐勇向记者提供的这份检测报告属实。

虽然当地政府早在去年已确认该区域污泥的情况,但直到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对该污泥倾倒点实施挂牌督办后,当地政府才开始对此污泥点进行清理。

法治周末记者曾就上述固废物处理、修复等问题采访南通市环保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注该局的可了解相关信息,但记者并未在上查阅到对倾倒固废物地点土壤的修复信息,江苏省环保厅官网上亦未提及。 中国环境资源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王灿发称:“印染废水里面有许多有毒物质或化学物质,印染污泥是否就是普通固废物苏通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钢丝绳是否要进行电镀还是要进行除锈?里面含不含重金属,这个过程会不会污染河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土壤?谁对其检验得出的结果不属于危险废物?这都是值得探讨的。”

一位曾在钢丝绳厂工作多年的当地居民告诉记者:“做钢丝绳用的钢丝都要经过磷化、回火、挂铅等工序,也只有挂了铅的钢丝才有韧性。钢丝绳厂里的污泥,主要含有的也是铅。凡是有炉子的钢丝绳厂,都有污泥产生。”

政府应提起公益诉讼

7月26日,江苏省环保厅消息称,2017年12月20日,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以“12·20污染环境案”,对位于江海村22组倾倒污泥的行为立案侦查。 经公安部门侦查:“2007年至2011年5月间,南通市开发区竹行镇星火钢丝绳厂、振通钢丝绳厂等64家钢丝绳企业以及陈刚、韩守祥等个人先后倾倒污泥至该地块的行为在污染环境罪出台之前(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了“污染坏境罪”),无法追究上述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011年至2012年间,马加发伙同郑怀伍,指使郑怀红、郑守勇先后倾倒印染污泥至该地块的行为已过违法犯罪的追诉时效,因此无法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开发区环保局、通州区环保局对涉案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因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已超过两年追诉期,无法对涉案企业实施环保行政处罚,但对企业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侦查结果通报指出。

对此,王灿发认为:“从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那天算起,行政处罚确具有两年的行政处罚期限限制。但是对于造成的污染,还是应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污染的是公共土地,那就应该由当地政府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此外,要求损害赔偿的时效比较长,从当事人知道和应当知道起3年。如果一直不知道,20年都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第十八批次“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显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内除了上述42.8亩污泥偷倒点外,另外还有4处偷倒点,其中一处偷倒点的面积约为30亩。经环保部门的调查,上述反映的情况属实。

一位不愿具名的环保人士告诉记者:“像这么大面积和数量的污泥,处理费用绝不是一笔小费用。目前,清理工业污泥的费用都是由政府买单。”

法治周末记者曾就清运、处理污泥花费了多少费用、此项费用由谁承担等问题采访南通市两级环保部门,但均被拒绝。

而徐勇向记者提供的上述污泥检测报告标明:单42.8亩面积污泥的检测费用就需150万元,且不包含污泥的清运、处理和生态修复等费用。

处理宽松将难遏制违法行为

江海村的村民向法治周末记者反映,上述倾倒工业污泥的行为已持续多年,在当地已是公开的秘密,他们曾多次举报,但没能得到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的重视。

该村一村民还拿出了几封写给政府部门的举报信,其中两封信的落款日期分别为2013年、2014年,里面的举报内容均反映:同村村民——倪氏两兄弟从2010年至2013年偷倒污泥的行为。并称多次举报未果。

从事环境保护和公益诉讼研究多年的王灿发对此颇为痛心:“(南通)当地具有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监督?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有发现?如果是长期非法倾倒污泥,那应该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对此,南通经济开发区纪委于7月8日,对小海街道党工委书记(竹行街道党工委原委员、副镇长)沈波,中兴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竹行街道党工委原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樊人冬两人给予诫勉谈话。

两人被处分的理由均因在竹行镇前后分管环保工作期间,“对选择江海村22组废弃鱼塘为倾倒污泥等固体废物的倾倒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问题上,履行环境监管属地责任不力”。

同日,南通经济开发区纪委还对竹行污水处理服务中心经理袁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处分理由为:2007年4月至2011年5月间,其在竹行街道钢丝绳污泥集中处理工作中,履责不力,导致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苏通园区是2009年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划出,在划出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苏通园区的环保工作还归南通开发区环保局管。直到2017年3月,才移交给苏通园区建设环保局。

7月8日,苏通科技园区纪工委公布:江海镇区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助理(副科职)肖冠军、江海镇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副科职)丁必军作为江海镇环境监管巡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人,在履行环境违法问题监管中,思想不重视,请示报告不到位,致使未能及时依法处置相关环境违法问题,造成被群众举报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挂牌督查,给予诫勉谈话。

王灿发认为:“从(南通综合保税区B区北侧)整个案件的处理来看,处理的很宽松。如这样处理的话,以后很难遏制这种乱倒污泥的行为。”

而在5月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报告中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7月25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公布了7月上旬“清废行动2018”核查“回头看”的结果,对交办的1308个问题整改情况逐一进行了现场核实。

经现场核查,1249个问题达到四项(即清理、溯源、处罚、问责)督办要求,其中,111个部级挂牌督办问题中,达到四项督办要求的有101个。

责任编辑:高恒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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